发文日期: 2025-01-07
生效日期: 2025-01-0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4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布如下: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黑龙江省会展经济研究会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宝泰隆冰雪运动发展基金会黑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名单内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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