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5〕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5〕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府投资基金是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及创新创业的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18615510808

    17686682766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