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1-07
生效日期: 2024-12-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12月4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主要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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