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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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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提高管理服务质效,财政部制定了《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现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执行。一、登记备案要求 (一)境外会计组织拟设代表机构业务活动仅限于北京市的(以下简称境外会计组织),应当经过北京市财政局同意,并提交以下材料: 1.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申请书; 2.境外会计组织基本情况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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