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10
生效日期: 2024-1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相关规定,现对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按照实际发电量计征水资源税的纳税人,其实际发电量以所有发电机组的发电计量之和确定,包括上网电量、综合厂用电量、运输损失电量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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