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1-18
生效日期: 2024-12-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本《通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