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18
生效日期: 2024-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为规范临床研究管理,提高临床研究质量,我们研究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2024年9月1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临床研究管理,提高临床研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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