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1-13
生效日期: 2025-01-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一、对《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八条第三项中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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