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1-08
生效日期: 2024-11-0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24〕616号)规定,结合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实践,省注协对《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附件: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11月8日附件江苏省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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