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11
生效日期: 2024-10-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柳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0月11日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一章 房屋补偿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促进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