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1-01
生效日期: 2024-10-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医保局、教育局、税务局,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家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本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将《202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附件:《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docx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教委天津市税务局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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