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24
生效日期: 2024-12-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各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2024年10月10日上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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