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29
生效日期: 2024-1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现将《常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规定》予以印发,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具体规定》(常公积金﹝2017﹞21号)同时废止。对于2024年已办理过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不再受理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申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10月15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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