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18
生效日期: 2024-10-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市场参与人: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优化标的证券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实施调整。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定期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的调整以优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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