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11
生效日期: 2024-10-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地州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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