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20
生效日期: 2024-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州(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规范云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15号)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9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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