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21
生效日期: 2024-10-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金融监管分局、金融监管支局,南宁市委金融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农〔2024〕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5月印发,结合各地执行的实际情况,为更好落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于已取消风险补偿金共管账户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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