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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合金管办〔2024〕6号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合金管办〔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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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1.取消以个人名义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的条件限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2.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标准。取消月缴存基数参照社会保险缴费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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