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24
生效日期: 2024-10-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的便利度,持续拓展离境退税实施效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 41号)有关规定,现将已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理备案手续的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第二十一批)和新增“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予以公布。特此通知。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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