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04
生效日期: 2024-09-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规范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4日附件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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