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30
生效日期: 2024-09-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现将《省财政厅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9月30日省财政厅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工作方案自2024年7月1日起,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正式施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10号)要求,为更好组织、指导各地财政、省直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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