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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基〔2024〕15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基〔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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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8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浙江省财政厅2024年9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农村综合改革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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