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22
生效日期: 2024-10-2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关于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前海规〔2024〕17号)(以下简称《措施》),为做好2024年前海合作区涉税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制定本申报指南。一、申报主体前海合作区涉税服务机构,以及符合《措施》规定的其他法人或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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