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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等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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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二、新建商品住房不再实施价格指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市场实际合理确定。企业可根据项目供需情况自主选择是否需要公证摇号。三、经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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