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17
生效日期: 2024-10-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河北银行,驻石各村镇银行: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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