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30
生效日期: 2024-1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部署要求,促进广东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更紧密涉税专业服务贸易关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制定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4年9月30日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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