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30
生效日期: 2024-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各部门:为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北省财政厅2024年9月30日河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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