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09
生效日期: 2024-10-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厦医保〔2024〕96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登记(一)参保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下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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