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11
生效日期: 2024-09-0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各市(地)税务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龙江森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切实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筹资标准(一)财政补助标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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