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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宁财(税)发〔2024〕33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宁财(税)发〔2024〕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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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复审合格的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名单内非营利组织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免税资格。附件:自治区级复审合格非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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