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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闽建房〔2024〕14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闽建房〔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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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有关措施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用好城市调控自主权。支持各城市因城施策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已取消的要全面落实到位,未取消的要抓紧评估、应调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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