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27
生效日期: 2024-09-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盟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修订〈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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