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26
生效日期: 2024-09-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税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要求,省商务厅等12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海南省商务厅中共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海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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