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25
生效日期: 2024-09-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零售商业企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扩大开放的部署,提升“境外游客购物退税政策”实施成效,深圳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第九批离境退税商店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登记的零售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第三条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审核备案后可成为退税商店。条件如下: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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