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25
生效日期: 2024-09-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4年9月24日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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