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24
生效日期: 2024-09-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改)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公布,2022年第5号修改)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4年9月24日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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