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25
生效日期: 2024-09-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做好2024年上海市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信息初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的企业,并符合通知要求的条件(详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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