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25
生效日期: 2024-09-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不含青岛)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号,详见工信部网站),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符合条件(附件1)的企业于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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