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19
生效日期: 2024-08-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区)委社会工作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团委,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人社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施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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