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19
生效日期: 2024-09-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教育(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残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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