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13
生效日期: 2024-09-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了便利发行上市审核相关业务咨询沟通,提高咨询沟通的质效和服务市场主体的效能,进一步深入落实“开门办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结合最新工作实践和市场意见建议,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业务咨询沟通(2024年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业务咨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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