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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 青政办〔2024〕31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

    青政办〔202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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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市场导向、改革引领协同开放,以增强企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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