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09
生效日期: 2024-09-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关于部分香港特专科技公司的风险提示内容,现予发布(详见附件),并自2024年9月9日起施行。2023年3月3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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