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09
生效日期: 2024-09-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关于香港特专科技公司的风险提示内容,现予以发布,并自2024年9月9日起施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