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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青医保发 〔2024〕 11号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青医保发 〔2024〕 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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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 (市) 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医保发〔2024〕19号)、 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医保发〔2024〕33号) 要求,结合实际,现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明确如下:一、调整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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