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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规〔2024〕15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规〔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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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2024年9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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