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9-04
生效日期: 2024-09-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厅内各单位: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对截至2024年4月底前省财政厅制定(包括牵头制定、转发财政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1088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37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 二、转发财政部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