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4〕16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4〕16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按规
    责任编辑:tax601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