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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41] 号

    青海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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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已经2024年8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长:吴晓军2024年8月23日青海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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