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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中国结算深业〔2024〕30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中国结算深业〔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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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场参与主体:为适应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指南》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并发布于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债券业务-深圳市场”栏目。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公布的《指南》同时废止。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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